温州市荣誉市民条例第八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举行授予荣誉市民称号的仪式,并颁发证书、证章。证书、证章由市人民政府统一制作,证书由市长签署。地方法规 · 温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