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林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七条有效政府投资的生态林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招标、投标。政府投资的生态林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进行设计、施工。政府投资的生态林工程项目竣工后,由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验收。营造生态林栽植的树木成活率应当达到百分之八十五以上。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