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节约用水条例/第二章 计划用水第十九条有效计划用水单位的加价水费由节约用水管理机构负责征收。加价水费应当上缴同级财政,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用于城市供水管网建设、节水技术研究、节水工程建设和改造,以及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