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供水单位应当建立供水统计制度,按月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供水统计资料。

计划用水单位应当制订节约用水措施,建立节约用水管理制度,做好用水记录和统计台帐,加强对用水状况的日常管理。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