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第三章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第二十八条有效施工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依法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二)遵守安全生产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四)服从安全生产管理,接受安全生产、消防教育和培训;(五)参加安全应急演练。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