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十七条有效鼓励发展屋顶绿化、立体绿化等多种形式的开放式绿化。其绿化面积可以按照规定比例折算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配套绿地面积。地方法规 · 昌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