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四章 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九条已废止消费者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消费者协会应当为消费者投诉提供方便,及时受理消费者的投诉,依法作出处理;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应当向消费者说明理由,并告之其处理渠道。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消费者协会应当与有关部门联系给予法律援助。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