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六条有效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居民(家属)委员会,以及开展居民(家属)委员会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