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二十七条有效本办法适用于乡、民族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