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八条有效居民会议必须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