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平原天然林保护条例第十九条有效平原天然林管护单位应当按照平原天然林保护规划,因地制宜地采取引洪灌溉、林中空地补植或者人工撒播、飞机播种等辅助育林措施,促进平原天然林的生长和恢复。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