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举报、投诉,或者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合同提供方使用的合同格式条款符合本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但未予报送备案的,应当责令限期报送备案。商业广告、店堂告示、通知、声明、须知、说明、凭证、单据等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提出限期修改意见,对提出的修改意见有异议的,依照本条例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办理。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