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十三条已废止合同格式条款不得含有加重对方当事人责任的下列内容:(一)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金超过合理数额;(二)承担应当由合同提供方承担的经营风险责任;(三)违反法律、法规加重对方当事人责任的其他内容。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