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依法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应当在公示登记参加选举村民的名单之前公布。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