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五章 选举程序第三十四条有效经过另行选举,当选人数已达到三人以上的,不足名额可以暂缺。主任暂缺的,由当选得票多的副主任主持工作;主任、副主任都暂缺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在当选的委员中推选一人主持工作。当选人数不足三人,不能组成新一届村民委员会的,应当就不足的人数另行选出。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