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