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四章 处理第十八条已修改制定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布修改后的规范性文件文本或者废止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并按照本条例规定报送备案。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9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