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气候资源探测基础设施建设,保护气候资源探测环境,建立和完善气候敏感区、重要生态气候区等重点区域气候资源探测站网,提高气候资源监测能力。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