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胡杨林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第十五条有效胡杨林保护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并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等规划相衔接。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