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文物、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教育等部门,应当做好郑韩故城遗址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

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强郑韩故城遗址保护的宣传,适时发布公益广告,增强社会公众的文物保护意识。

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