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三条有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遵守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树立大气环境保护意识,践行绿色生活方式,控制和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