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