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合法、效率的原则,坚持预防与查处相结合,保障基金安全。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7月3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