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第三章 血液管理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市血液的采集、储存、运输、使用状况进行指导、监测和检查。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28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