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四章 监测、预警与报告/第四节 职业中毒事件的应急处置第七十五条有效发生职业中毒事件后,公安、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消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