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三章 应急物资储备与供应第三十一条有效市发展改革部门应当组织市有关部门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目录,明确物资储备的类别、品种、方式、数量、责任单位等要求。储备责任单位应当根据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实施应急物资储备。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