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二章 政治参与第十三条有效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当与本单位职工中女职工的比例相适应。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