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鼓励、支持单位和个人通过研究、收藏、展示、传承、捐赠、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闽南文化保护发展工作。规划与保护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6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