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应当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遵循党委领导、政府实施、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原则,实现文明建设共建、共治、共享。

地方法规 · 黑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