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第四十五条有效在公共交通设施或者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上播放电视、广播的,经营单位应当控制音量,避免或者减轻噪声干扰。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