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交通噪声污染防治第三十五条有效新建、改建、扩建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应当采用低噪声路面技术和材料。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加强对道路的维护和保养,提高道路平整度,降低道路交通噪声。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