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对城市环境噪声的预防和治理,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