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五十二条有效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