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效债务人应当自人民法院受理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管理人提交豁免财产清单,并列明财产对应的价值或者金额。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