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并作出指定管理人的决定后,已经开始但尚未终结的涉及债务人财产权利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由管理人代为参加。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