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条例(试行)/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九条已废止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内村庄(居民点)的规划、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公园规划要求,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实施管理。建筑外观、建筑风格、环境景观和配套设施等,应当保持与周边自然和人文景观相协调的村庄风貌和民居特色。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