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第三章 排水管理第二十七条有效在集中管理的建筑或者单位中,包含多个排水户的,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可以申请统一办理排水许可证,并由领证单位对排水行为负责。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