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泸水市人民政府应当合理布局商业网点、农贸市场、餐饮服务、车辆维修等服务设施。

进行夜市经营活动,应当限定开(收)市时间。禁止在划定区域外开办夜市。

开办夜市的场所应当具备污水收集处理、垃圾收集、公共厕所等。夜市经营不得扰民、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