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管理第二十二条有效城市规划区内的绿化应当因地制宜,实行平面绿化与墙面、屋顶等立体绿化相结合,严格落实绿线管理制度。城市规划区内的面山绿化应当有计划更新,突出规模连片景观,增加城市周边色彩。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