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四章 自治县的经济建设第三十二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重视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抗灾、应急措施,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地方法规 · 江城哈尼族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