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与鼓励第十八条有效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对外开放厕所、停车场,利用本单位场所、设施设立爱心服务点,为环卫、园林和其他户外工作人员提供饮用茶水、加热饭菜、遮风避雨等便利服务。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