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倡导与鼓励第十七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单位、个人依法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为开展志愿服务提供场所和其他便利条件。依法支持和发展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加强专业能力建设,拓宽志愿服务领域。地方法规 · 丽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9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