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统筹协调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和水平。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