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建立备案审查工作专家咨询制度,聘请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等担任咨询专家,参与备案审查工作。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可以委托咨询专家、人大代表等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和建议。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