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和其他地方国家机关第十九条有效自治州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遵纪守法,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反对官僚主义、弄虚作假和以权谋私。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