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坚持从实际出发,科学规划和管理自治州的经济建设事业。

自治州的自治机关合理调整和完善经济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促进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化。

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