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公民应当忠于祖国,传承中华传统美德,崇尚英雄、尊重模范、学习先进,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本市倡导传承优秀岭南传统文化,弘扬开放、包容、务实、创新的精神,公民应当注重国际交往文明礼仪,展现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文明风貌。

文明行为基本规范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