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十九条有效鼓励和支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依法设立各类志愿服务组织。相关单位应当为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提供便利和保障。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有困难时可以依照有关规定优先获得志愿服务。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志愿服务保障和激励机制,维护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