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十条有效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制定文明执法规范,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升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着装规范、仪容整洁、语言文明。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