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行政执法部门应当制定文明执法规范,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和管理,提升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能力和水平。

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着装规范、仪容整洁、语言文明。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