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二章 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和水质标准第十三条有效城市饮用水水源的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地方法规 · 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0年8月10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